道德相對主義要面對那些困難?
道德相對主義(下)
豬文 | 2023.10.09
哲學家Boghossian認為道德相對主義是一種取代式(replacement)立場──應該以「對我所接受的道德準則而言,這行為是錯的」來取代「這行為是錯的」。世上沒有絕對的道德真理,所有絕對式道德判斷都是假的(false)。
所謂的相對式道德判斷,如「對我所接受的道德準則而言,這行為是錯的」,意思其實是:按我所接受的道德標準──該組普遍的道德命題──蘊含(entail)了「這行為是錯的」這個個別的道德命題。
然而,Boghossian認為這便同時揭露了道德相對主義的內在問題。只要我們認識到道德相對主義其實是如此這般的立場的話,它便根本站不住腳。為甚麼?
道德相對主義の野望
要明白Boghossian的批評,我們須再回想一下道德相對主義想要做甚麼。首先,道德相對主義並非道德虛無主義,因為它仍然想要保留道德領域,仍然認為世上有所謂應該不應該,有所謂對與錯。但同時,它又不想陷入道德絕對主義的各種麻煩之中,例如知識論上,我們如何能夠認識到那條絕對的道德標準。因此,道德相對主義可說是希望在道德絕對主義(世上有絕對的道德真理)跟道德虛無主義(世上根本無所謂道德價值)之中,謀求一條出路。
而道德相對主義所提供的出路便是:世上雖無絕對的道德真理,但有相對的道德真理。換句話說,道德相對主義的難題是:如何能說明所謂的道德真理既是道德的又是相對的。如果所謂的道德真理其實無關道德,則只會退回道德虛無主義;如果它不是相對的,則只是一種道德絕對主義。
而Boghossian的批評便是:世上沒這麼便宜的事,道德相對主義所謂的相對的道德真理,根本不關乎道德。
規範性與描述性
為甚麼道德相對主義所謂相對的道德真理根本無關道德?因為那只是一種描述性(descriptive),而非規範性(normative)的命題。
甚麼是描述性(descriptive)命題?甚麼是規範性(normative)命題?這固然是哲學上一大哉問。極簡化地說,描述性命題,顧命思義,是一些描述事物是如何的命題,例如「這個蘋果是紅色的」、「明年DSE考試免費」。描述性命題沒有指示你要做或不要做某些行為,它只告訴你世界是如此這般。相反,規範性命題,就像規範一般,會加諸於你身上,把你「拉向」某些行為,或者把你從某些行為「拉走」,例如「你應該吃掉這個蘋果」、「我有理由報名下年DSE的中文科考試」。規範性命題旨不在告訴你世界是如此這般,卻規範着你的行為,告訴你應該做甚麼、不該做甚麼。
現在看看以下兩個命題:
(1)白水亂加室友作Facebook好友是錯的。
(2)某套道德標準──該組普遍的道德命題──蘊含了白水亂加室友作Facebook好友是錯的這個判斷。
(1)似乎是規範性的,因為如果(1)為真,則白水便不應該亂加室友Facebook。(1)似乎指示着白水不做某些行為。但(2)呢?(2)似乎沒有任何規範性,它只是一個描述性命題。描述了甚麼?它只描述了兩組命題之間的邏輯關係。(2)沒有規範了白水的行為,根本沒有任何行為上的「拉力」,只告訴了我們該組普遍的道德命題與白水亂加室友Facebook這兩組命題之類有甚麼邏輯關係──前者蘊含了後者。就好像「『白水既高大又威猛』蘊含了『白水高大』」一樣,只是一個描述性命題,描述了兩個命題之間的邏輯關係。
然而,按照我們一直以來對道德相對主義的分析,它卻主張我們應該以(2)取代(1)。如果(1)是規範性命題而(2)只是描述性命題的話,道德相對主義便做不成道德絕對主義與道德虛無主義之間的一條出路。因為它實際上做的是以描述性命題取代規範性命題,而非以相對的道德真理取代絕對的道德真理。Boghossian因此認為道德相對主義是站不住腳的一個立場,它最終必然會變成道德虛無主義。
教我如何擁抱某套道德標準?
但是,(2)真的沒有任何規範性嗎?似乎,至少有一個情況,(2)不只是在描述兩組命題之間的邏輯關係,也規範了白水應該做些甚麼,指示了白水如何行動。這個情況便是,(2)裡面的「某套道德標準」正正是白水所肯認的道德標準。如果白水所肯認的道德標準,剛好便是(2)裡面的「某套道德標準」,(2)不就具有規範性,會把白水從亂加室友Facebook這個行為之中「拉走」嗎?
Boghossian認為這個回應也是失敗的。首先,這個修正真的是個好幫手,可以幫相對主義早把(2)變回規範性命題嗎?又再想想下面兩個命題:
(1)白水亂加室友作Facebook好友是錯的。
(2*)按白水所接受的道德標準──該組普遍的道德命題──蘊含了白水亂加室友作Facebook好友是錯的這個判斷
同樣地,(1)似乎是規範性的,但(2)──即使「某套道德標準」改成「白水所接受的道德標準」──似乎依舊是描述性。(2)依舊只告訴了我們兩組命題之間的邏輯關係。(2)比(2)不同的,頂多只是(2)多告訴了我們關於白水的信念系統的事實而已。(2*)並不具有規範性。
一個更麻煩的問題是,按照我們一直以來對道德相對主義的理解,道德相對主義者真的能夠接受某套道德標準嗎?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搞清楚甚麼叫「接受某套道德標準」。由於所謂的道德標準,只是一組普遍的道德命題,例如:「凡傷害無辜的人都是錯的」等。那接受某套道德標準的意思,其實就是相信該組普遍的道德命題為真。
那麼,我們便要問一個道德相對主義者:能夠視任何普遍的道德命題為真嗎?道德相對主義一開始便假定了世上沒有任何絕對的道德真理,一切絕對的道德命題都是假的。因為世上根本不存在「錯」這個絕對的道德屬性,讓個別的行為所擁有,所以「這行為是錯的」這個判斷肯定為假。但「凡傷害無辜的人都是錯的」這些普遍的道德命題呢?同樣地,道德相對主義者也必須視它們為假。我們沒有理由把普遍的道德命題豁免出去。既然世上根本不存在「錯」這個絕對的道德屬性,那管它是個別的判斷,抑或是普遍的判斷,只要它假定了「錯」這個絕對的道德屬性存在,它便是假的。道德相對主義沒有任何理由,把它們對道德判斷的攻擊停留在個別的道德判斷,而不同樣把普遍的道德判斷視為假。
換句話說,基於道德相對主義者的基本立場,他們根本無法相信任何普遍道德命題為真;如果無法相信任何普遍道德命題為真,則他們其實無法真正接受任何一套道德標準。如此一來,企圖因某人接受某套道德標準的,去挽回命題(2)的規範性便不是可行的出路。因為從一開始,道德相對主義者便不可能真的接受某套道德標準。
因此,Boghossian認為,只要搞清楚相對主義這個看似簡單易明的立場,我們便可以發現它真正做到的,不是建立一種相對的道德判斷取代原有絕對的道德判斷。所謂的相對的道德判斷,只是一種事實描述。道德相對主義把道德相對化,其實只是取消了所有道德判斷。在道德絕對主義與道德虛無主義之間,並不存在道德相對主義這個立場。
稻草人?
道德相對主義真是一個站也站不穩的立場嗎?道德相對主義者當然會大力反對Boghossian的講法。箇中關鍵便在於Boghossian整理出來的道德相對主義立場,是否真的公允。很多哲學家都反對他對道德相對主義的理解,認為他搞錯了道德相對主義是甚麼。例如,道德相對主義真是取代式的立場嗎?相對主義者Sharon Street便在〈How to be a Relativist about Normativity〉一文中便作過有力的辯護,認為相對主義根本不會以某種相對的道德判斷取代絕對的道德判斷。
又比如相對主義裡,道德所相對於的東西,究竟是甚麼呢?Boghossian只考慮了道德標準,並把道德標準理解成一組普遍的道德命題。這引申出本文各種問題。但似乎道德所相對於的東西不一定是道德標準,也可能是主體(或主體的慾望等等)。這些修正都至少可以使道德相對主義成為一個站得往腳的立場。
究竟道德相對主義の野望能否實現?我們有機會再思考下去。